依照行业惯例,交房期限延迟五日便构成了
违约行为。在涉及到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交房的具体日期通常都会做出详细规划与明确约定。只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按照预定时间进行交房,即使仅仅只延迟了五个工作日,也属于对
合同条款的实质性违规。然而,针对此类违约行为所产生的具体责任以及后果,我们必须结合所签订的具体合同文本内容加以全面考虑。部分合同文本中可能会设定一定的宽限期限,在此期间内的
逾期行为并不被视为违约。若未有宽限期的明确规定,那么交房期限延迟五日即构成违约,
购房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
违约索赔,如要求支付
违约金、
赔偿经济损失等。但是,具体的赔偿方式及金额,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
法规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