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事法律框架内,传销被定义为经济
违法犯罪行为。其中,“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专门针对以推销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为幌子,通过收取报名费、购买指定商品或服务等方式来获取参与组织的资格,并且依照特定的组织层级排列顺序进行运营,最终将发展新成员的数量作为报酬计算和返利分配的依据,以此引导、逼迫参与者不断发展新的加盟者,从而骗取财产,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所设立的罪行。在
量刑方面,如果
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以及相应
罚金的严厉惩罚;而对于情节较轻的情况,则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伴随着罚金
刑罚。具体到实际裁决时,法官还会根据传销组织的规模大小、发展会员人数、涉及事例金额、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以确保量刑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