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受贿
犯罪的认
定金额标准,会因为地域特点与特定司法实践环境存在差异性。总的来说,如果
受贿财物价值超过了三万元人民币且未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那么将被视为“
数额较大”;若受贿财物价值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而尚未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则为“
数额巨大”;然而,当受贿财物价值高于或等于三百万元人民币时,便可定义为“
数额特别巨大” 。在共同受贿犯罪事例中,每一位参与其中的
共同犯罪人都应对整体受贿总额承担责任。同样,在共同
犯罪活动中扮演着次要或辅助角色之人,也就是所谓的
从犯。对于这些从犯者,我们应该给予法律上的宽大处理,包括减轻其所面临的
刑事责任或是作出
无罪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受贿财物价值仅作为衡量
量刑程度的关键指标,并不是唯一决定性的依据。行政机构在考虑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及犯罪者对自身行为的悔意等等因素后,会做出综合性评判以确定最终的惩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