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法律规定,租东西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要是超过了,多出来的时间就不算数。比如建设用地租30年,那前面20年是有效的,后面多出来的10年就没效。
2、《民法典》里说了,租赁合同就是房东把东西交给租客用,租客给房东租金的合同。在建设用地的租赁合同里,要是约定租30年,前面20年的租赁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意味着房东要按约定把地交给租客用,租客也要按约定给房东租金。
3、但后面多出来的10年,这个约定在法律上就不能算租赁。等20年的租赁时间到了,如果双方没有重新商量签新的合同,那原来合同里超过20年的部分就没办法接着执行。
4、要是双方还想接着租,可以在20年时间到之前或者到了之后,重新商量签个新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