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刑事拘留程序期间,受托
辩护人有权开展访谈事宜,这便是所谓的
律师会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定权益,律师会见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便全面了解与事例有关的情况,并能够充当其法律顾问,代为
申诉、控诉等事宜。然而,在此要特别提醒,律师在行使会见权时,有必要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监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
违禁物品进入,并且必须遵循会见的时间和次数限制。此外,律师在会见过程中获取的事例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总而言之,无论是在长宁区还是其他地区,在刑事拘留程序中,律师通常都能依法享有
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