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故意伤害行为的
刑事诉讼过程中,尽管
受害人并未作出谅解之表示,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嫌疑人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难度往往颇大。然而,要成功获取这一阶段的人身自由,关键在于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嫌疑人所涉嫌的罪行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其次,若其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
处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避免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再者,若嫌疑人因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以防止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最后,若事例
审理期限已到,但事例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亦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
犯罪嫌疑人的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认罪态度良好以及积极
赔偿等因素,即便受害人未能给予谅解,也有可能使其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的谅解往往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缺乏谅解可能导致司法机构对嫌疑人是否具有“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评估更加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