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事务处理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确指出: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而言,他们并无直接参与
财产分配的权利。这是由于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只能是那些明确属于父母双方所有的资产,并且只有在夫妻双方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而非包括子女在内。但是,除非各方达成特别协议,否则这种状况依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