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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住院可以走医保不

在遭受人身攻击事件中产生的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医保并不具备报销资格。由于该类费用属于侵权行为引发的补偿范畴,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医保不予承保。然而,当第三方未能承担相应责任或其身份无法确定时,可由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先行垫付之后,再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新修订: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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