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
医保中断缴纳的问题,考生需按照以下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步骤:
首先,若员工与其雇主之间未正式
解除劳动关系,则可向其所在单位索要
经济补偿,同时单位有义务对员工进行
医保补缴;若
劳动者已经脱离原公司,并于新单位开始工作,那么他或她有权要求新的用人单位与他们共同承担医保费用的缴纳责任;若劳动者离开原单位后选择灵活就业,此时他或她亦能个人支付相关
社会保险费用;
最后,如果劳动者已经脱离原单位且不再希望参加职工医疗保障计划,亦可选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