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第三者所需担负的法律责任如下:在此类型婚姻关系中,若有第三方明知对方系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持续
同居,则将被判定为
破坏军婚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具体条文规定,其将会受到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
处罚;若是第三者在知晓对方已有稳定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仍选择与其
结婚,则其行为将触犯
重婚罪行,并依法应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处罚。
然而,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如果只是偶发的通奸或同居现象,无论第三者是否知道与其同居的对象已经存在婚姻关系,均未见现行法律
法规对此种行为进行明确规制与追究,更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此类行为主要受到道义和道德层面的约束与评价。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