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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公司财务人员收入不入帐算贪污吗

公司财务部门中,会计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记录公司各项收支事项。如果该会计人员有意或无意的未将公司的实际收入如实纳入公司账户,而是擅自私吞这些资金,此种行为便涉嫌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达到一定金额的话将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职期间利用自己职权之便,将所在公司财产非法挪用到个人手中,且该数额若达到较大程度,将面临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拘役,并支付罚金。若数额极为巨大的话,则可能判决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当贪污数额超过宽限标准的时候,尤其是在贪污额度极为庞大的情况下,将会面对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责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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