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认识到,开设赌场罪相较于其他
犯罪更为严重。开设赌场罪是
行为人向他人提供用于赌博的场所及相关工具,且
情节严重者所面临的指控。对于此类行为的确立,需要全面考虑到行为人对于赌场所在地点的掌控力度之强弱、组织形式之严密程度,以及赌博活动的规模大小等多方面因素,而非仅依据赌场位置的变化就简单地将其归类为
聚众赌博行为。
此外,开设赌场的行为往往具有长期性,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也更为严重,因此在
刑法体系中被视为独立的一种罪行进行
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
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