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欺骗手段以他人体貌特征进行
招标诈骗并成功获取
承包权的行为堪称违规之举,应被判定其结果无效。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所导致的任何经济上的损失都须由相关方负担相应的法律
赔偿责任。若未达到
犯罪程度,则应对此类行为处以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同时没收其
非法所得。若
情节严重,则将取消其在未来一年至三年内参与所有招标活动的资格,甚至可能
吊销其
经营许可证。
然而,如果该行为已经触犯了
刑法,那么相关
责任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法律制裁。
《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
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
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