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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达十万元以上,或两年内两次受行政处罚后又高利转贷的,应立案追诉。这种行为扰乱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利益,破坏信贷资金正常流转。
解决措施和建议: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审核,严格审查贷款用途和借款人资质。监管部门加大对违规转贷行为的打击力度。
2.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以超36%年利率放贷,满足个人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放贷对象数量等标准,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此类行为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侵害借款人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非法放贷的认识和防范意识。执法部门加强对非法放贷行为的监测和打击。
2026-01-25 14:2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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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转贷牟利行为中,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达十万元以上,或者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实施该行为的,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法律对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进行非法转贷牟利的打击,维护金融机构资金安全和正常信贷秩序。
(2)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年利率超36%,满足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二百万元以上、违法所得累计八十万元以上、非法放贷对象累计五十人以上、造成借款人或其近亲属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是为了规范民间借贷市场,防止非法放贷扰乱金融市场稳定。
提醒:
从事借贷活动要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高利转贷或非法放贷触犯法律。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5 13:0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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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避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严格把控违法所得数额,不使其达到十万元以上。若之前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更不能再次进行此类行为。
(二)杜绝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控制实际年利率不超过36%,同时注意个人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避免引发借款人及其近亲属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026-01-25 12:2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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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转贷获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超十万,或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犯的,应立案追诉。
2.若经常向不特定对象放贷,实际年利率超36%,个人非法放贷累计达二百万、违法所得累计八十万、放贷对象累计五十人以上,或致借款人及其近亲属自杀等严重后果,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2026-01-25 11:4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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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十万以上或两年内二次受罚又转贷应立案追诉;经常性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超36%年利率放贷,满足相应数额、对象数量或造成严重后果条件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牟利,设定了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这是为了维护金融机构资金的正常流转秩序,防止有人利用信贷资金谋取不当利益。而对于经常性向不特定对象高息放贷的行为,当达到一定数额、对象数量或造成严重后果时,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是因为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这些规定旨在打击非法的金融活动,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如果大家在金融借贷方面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合法或者遭遇了相关非法行为,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5 11:16: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