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侵占罪由刑侦管辖吗

侵占罪由刑侦管辖吗

在常规情况下,侵占罪并非出自公安经侦管辖范围。侵占罪被定性为需要当事人自行告诉才能处理的刑事犯罪,此类案件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因此不是通过经侦部分进行调查处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应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最新修订:2024-08-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