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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共犯与从犯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关于共犯从犯之间的区别:

一,共犯这一概念,通常用以描述两人及以上人员之间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且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共同犯罪的成立,也就是说,参与者必须满足至少两人,并且所有参与者均需对所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他们的行为须具备共同性。而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组织、策划或指挥作用,即主导整个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人便被称为主犯。至于那些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或者仅仅提供协助的人,则被归类为从犯。在此情况下,虽然主犯和从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他们各自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却是不同的。

二,从犯作为共犯的一种类型,与主犯之间存在着依附性的联系。除了从犯之外,共同犯罪领域还有其他各种角色,如教唆犯、受胁迫的从犯以及间接正犯等等。
然而,从总体上看,无论是从共犯的地位还是其在共同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来看,从犯都处于从属于主犯的位置。当涉及到共同犯罪中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时,根据每个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相应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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