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间的亲属关系可通
过户籍簿进行明确认证。若双方户口并未登记在同一
户籍地,则相关
当事人可前往当地公安局,提出申请请其经核实无误后,依法补发对应的亲属关系凭证文件。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所明文规定,如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存在质疑且有充分合理原因,父或母皆有权向各级人
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利,请求确认或否定亲子关系的客观存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