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内,无论是否
触犯法律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仅负责销售的人方构成
犯罪行为。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
罚金;若
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