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申请书在五个工作日之内送达被告人手中。人
民法院在接收到书面或口头的
起诉案件后,若认定受理条件得到满足,应于七个工作日内正式
立案,并向有关
当事人发出通知。自立案之日起,人民法院需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向被告发送
起诉状副本,而被告则需要在收到副本之次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
答辩状。若被告没有提出答辩状,并不对人民法院展开审理工作造成任何实质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