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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摊面积国家标准不能超过多少

关于我国对房屋公共区域的公摊面积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首先,针对一般的多层住宅,其公共区域的公摊面积一般控制在大约10%-13%的范围之内;
其次,第二种情况是关于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结构,此类住宅的公共区域公摊面积通常会占据整体建筑面积的13%-15%不等;随着高层住宅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那些拥有大量电梯设备的住宅楼宇,例如30层及以上的此类住宅,由于其电梯数量的增加,相应地公共区域的公摊面积也会随之增长,普遍会达到约25%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公共区域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空中花园部分的面积应该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来计算;
其次,对于路、规划路这些属于公共性的道路来讲,只有位于这些公共道路边上的房屋首层的柱廊才不会被计入到建筑面积之中,而如果是位于小区内的小区路,它就属于室内路,不会算作公共性道路,因此,位于小区内房屋首层的柱廊仍然会被计入建筑面积当中;
再次,对于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计算方法,目前已经得到明确规范,市测绘单位将参照市规划局所提供的报建图以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图作为决定的主要依据;
此外,对于楼顶上天面水箱间的面积,也是按照有关规定来计算建筑面积,其中包括了屋面上的烟囱、烟井等设施,它们也都会被计入到相应的建筑面积内;同样的,在计算建设用地的弧线所需面积时,如果各方达成共识,可以由规划局在用地坐标列表中提供弧线上的桩点坐标和圆弧的半径,以便根据这个数据来计算用地面积;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建筑物旁突出地面层高大于2米的地下室排气井,按照规定需要将其计数到建筑面积内,然而,对于那些独立且处于室外的地下室排气井则不必如此处理。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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