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行为在通常情况下是无需接受
法律制裁的。
依据相关
法规,
逾期未归
还贷款所涉及的问题主要属于民事纷争范畴,因此在这种状况之下,
借款人无须承担
刑事方面的责任。
然而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借款人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不予以履行的情况下,该行为便符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定义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标准,此时便有可能引发借款人受到刑事
追责。倘若情节过于恶劣,甚至可能导致借款人面临坐牢之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