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项
诉讼立案依据的
证据存在明显不足,则在该案侦查程序中,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可能选择
不予立案。而在检察院的
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有义务提出“建议公安撤回案件”的建议,同时亦可自行作出不
起诉决定以终结此案。在诉讼审理环节,法院应当依法判定因
证据不足导致的指控
犯罪不能成立这一情况下给予被告人
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