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撞死人且无法承担
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可能需要面临如下法律程序:可能会被
司法机关决定进行
刑事拘留。如果不幸发生车祸致使他
人死亡并被确认为需要担责之人,但
赔偿能力又确实有限的情况下,赔偿责任通常将被依法
强制执行。
然而,即使采取了
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如愿得到补偿时,唯一的选择也许就是先行接受
刑事审判定罪。
依据相关
法规规定,若个人行为触犯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如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
刑事处罚。
此外,即使是因交通意外而导致他人死亡,亦应支付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与治疗及恢复相关的合理开支,同时还要赔偿因
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对于导致受害者残疾的情况,同时还需负担辅助器具费及残疾人
赔偿金;而在造成对方死亡的前提下,还必须赔偿
丧葬费及
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