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负全责撞人后的赔付需遵循规范流程,以保险理赔为主要途径,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1.事故发生后,需立即报警并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交警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对方的全责责任;保险公司会进行现场勘查,固定事故相关信息。这是后续理赔的重要前提,务必及时处理。
2.明确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直接损失。若造成伤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死亡,则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赔偿需依据实际发生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文件。
3.赔偿需按保险赔付顺序进行。先由对方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赔付后仍有不足的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剩余不足部分,由负全责的侵权人自行承担。
4.妥善保留所有费用票据及证明材料,如医疗发票、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收集完整后,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分析: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并联系对方保险公司,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造成伤残,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死亡,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3)赔偿责任承担顺序为: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负全责的侵权人自行承担。
(4)伤者需保留医疗发票、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各类费用票据,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提醒:
伤者应妥善保管所有费用相关票据,若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需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及时报警并联系对方保险公司。报警后交警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全责的事实;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可启动理赔程序,便于后续定损和赔付。
(二)保留所有费用相关证据。包括医疗发票、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这些是主张赔偿的重要依据。
(三)明确赔偿项目和赔付顺序。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有伤残或死亡需对应项目。赔付顺序为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用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的由对方自行承担。
(四)协商不成时提起诉讼。若与对方或保险公司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事故发生后,需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对方保险公司,交警出具全责认定书,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若伤残需加残疾补偿金等,若死亡则加丧葬费和死亡补偿金。
赔偿先由交强险限额内支付,不足部分商业三者险补充,仍不足由全责方自行承担。
保留医疗发票、误工证明等票据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结论:对方全责撞人后,需按法定流程索赔,先由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付,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并联系对方保险公司,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赔偿项目包括:一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二是造成伤残的,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三是导致死亡的,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付顺序为:首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其次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最后仍有不足的由全责方自行承担。索赔时需保留医疗发票、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各类费用票据,这些票据是协商或诉讼中证明损失的重要依据。若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若你在索赔过程中遇到保险拒赔、协商无果等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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