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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他项权证银行持有

请注意,当您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住宅楼房或商业建筑时,在法定程序完成房屋所有权确认及正式确权后,买方将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同时银行作为抵押权持有者,则保存着《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这是依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操作的结果,在全额归还贷款以前,初始抵押的房产档案一直记录着抵押的相关情况,因此暂时无法进行产权转移或者销售的动作。因此,银行并不会强制要求贷款方将房产证暂时交由他们保管。但是,值得提醒的是,在全额还款之后,您千万不能忘记向银行索要并携带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束声明至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去办理解除房屋抵押的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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