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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在涉及夫妻共有财产按揭式购屋中,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可自行商定财产分割事宜;倘若协商未果,可寻求法院裁决处理。在此前提下,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者需负责偿还剩余的银行贷款,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财产补偿金额。
(一)关于按揭住房的过户问题在于必须在还清所有银行贷款之后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房屋处于无法律争议等状态,不存在规划拆迁或按揭的情形下方能合法完成过户流程。因此,通常而言,欲实现按揭房过继转让,必须首先偿清银行所发放的全部贷款。
(二)关于离婚后按揭住房的过户问题,首要任务是明确此类过户究竟包含哪些方面。总的来说,离婚后按揭住房的过户主要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1、将原本两人共有的按揭住房产权转移至其中一人名下如属此类情况,解决离婚后按揭住房过户问题的方法,需要离婚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办理婚姻关系解除时所涉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手续,将原本记载于离婚协议中的房屋所有人和配偶姓名更换为现持有者之名,并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由被调整者继续承担起先前的按揭贷款
2、将某一方在离婚协议中负责的按揭住房产权转移至另一方如若符合以上描述,则须先行还清银行贷款。若因暂时经济能力有限未能清偿贷款,可由离婚当事人以自身身份向另一家银行提起转按揭申请,经银行同意后解除抵押房产证,最后进行过户操作。然而遗憾地指出,大多商业银行已停止办理此类业务。对此,银行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按照常规房地产交易流程完成过户手续,再次缴纳契税和评估担保费; 二是前往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然后由其中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账户履行后续贷款义务。大多数购房者选择的是第二个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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