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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需要同时签字和盖章

在约定俗成中,合同并非一概要求必须具备签署及加盖印章这两项手续才能够生效。
经过法律的严谨规定,当事人在以书面合同书为形式签订合同时,实际存在的“签字”或“盖章”二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选择性的,也就是说,当事人既可以只签署不加盖任何印章,也可以只加盖印章不进行签字,抑或是在签署完毕后紧随其后加盖对应印章,皆属于合法的行为范畴之内。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新修订: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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