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犯罪主体非法盗用国家机关印章的
刑事法规判断标准如下所示:
对于那些有预谋地
伪造、篡改、买卖以及毫无法律依据下盗走、
抢劫、销毁国家机关的各类文件、证书、印鉴之
行为人,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留役或
管制以及依法剥夺其
政治权利,同时附加适当的
罚金。
若
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依法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
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并
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
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