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若
当事人的经济收入较低,可尝试向法庭申请缩减
抚养费用;
此项工作的细节以及可供参考的替代性
赔偿方案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探讨、并最终以协议形式决定。
而在
父母离婚这一特殊婚姻阶段,有关
离异孩子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通常会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的综合性考量:
首先是子女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需求;
其次是参照其
抚养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衡量;
再次则是根据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的经济负担(即收入与财产状况)情况作相应的判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