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遭遇
意外事故,且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那么作为投保方的您有权选择向相关机构提出
仲裁申诉或是提交
法律诉讼请求。依照现行
法规,若被保险
机动车辆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自身车载人员、
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人身伤亡以及
财产损失的情况发生,保险公司应依法承担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的
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如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
赔偿事宜上存在争议,双方均可依据法律程序
申请仲裁或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解决
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