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司内部监守自盗是指在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单位中任职的人员以职务之便,将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其数额达到法定标准所对应的严重罪行,通常情况下对此类
犯罪行为的裁定结果为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处
拘役;
如涉及金额特别庞大者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同时对其本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强制性没收。
《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