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中标的
投标保证金应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的五个自然日之内予以退还。
在
招标过程中,招标采购单位有责任在向中标候选人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未能成功中标商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而对于最终中标的供应商,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也应在
采购合同正式签署完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得到相应的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
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