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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铺需要哪些手续

在决定从事个体经营时,首要任务便是选择适宜的经营场所。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确保场所拥有相应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并且已经经过了租赁合同的正式注册登记手续。
其次,需要支付租赁管理费用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缴纳的印花税额。在此基础上才能合法使用位于该地点的房产或租赁所核发的租赁合同书。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如何进行个体工商户名称的预先登记工作。
首先,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由申请人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以及根据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所需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证明。
当完成上述步骤后,便可以开始申请个体工商户的开业登记。
具体来说,您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和证件:由申请人亲自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同时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证明文件(如果是本市人员经营,则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经营场地证明文件;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根据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所需提供的其他专项证明文件。
最后,我们将为您介绍如何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这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旨在简化企业注册流程并提高行政效率。
《个体工商管理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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