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规定,相关时间不得低于五个工作日。
此外,如若采购方选择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则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所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详细列出
投标人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此项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也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告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在评审过程中,招标采购单位将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至少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他们发送投标邀请书。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部对于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有明确规定,自开始销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到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总计不得少于十四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