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实际上具备了正规合同的所有要素和品质。预售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正式的商品房
销售合同形式,其适用对象主要针对的是尚未竣工交付但已获取预售许可证的
商品房项目,此类合同通常会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和印制。在
购房者与开发商就该类合同达成协议并签署之后,相关合同便会被送往房管局进行备案以及归档保存,以供政府部门进行后续的监管工作之用。因此,可以明确地说,预售合同无疑是一份具有
法律效力且规范严谨的正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