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未设立“
恐吓罪”这一具体罪行。
然而,以言语实施的对他人人身安全进行威胁的行为,无疑是
违法的。若此类行为涉及严重的
侮辱、恐吓等情节,则可能构成
寻衅滋事的
犯罪行为。对于那些使用语言
威胁他人并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人来说,他们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制裁。一般情况下,将被处以五日以下
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若构成
犯罪,那么
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