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当事人其中之一进行
户口迁移申请,并在获得准许之后,另一方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便于顺利地办理户口转入事宜。随后,在携带好相关的材料(包括
户口迁移证、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已婚人士所需的
结婚证)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待手续完全办妥之后,申请人便可当场领取崭新的户口簿,并及时地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补发新身份证。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