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农民个人擅自种植罂粟(俗称“大烟”),如果数量在10株以下,通常不会被判定为
刑事犯罪,然而,这仍然算是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行为。
根据情节轻重,应对其进行为期10到15天不等的
行政拘留处罚,还可同时并处以3000元人民币以下数额的罚款。若情节较轻,那么警方会给予
当事人5天以下的
拘留或罚款500元以下的处罚。但是,如果农民在接受过公安机关关于种植罂粟问题的处理之后,仍然继续无视禁令去种植,或者是
拒不执行铲除罂粟的决定,那么他们就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即涉嫌触犯
刑法中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相关条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
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