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绑架犯罪活动期间,如伴有对
被害人进行非法侵财的行为,应依法认定构成绑架
犯罪及
抢劫犯罪两个独立的
罪名,累积计算两罪的
量刑期,并分别施予合并惩罚。对于犯有此类罪行的行为者,如果其目的是为了向被害人勒索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将被害人为挟持对象作为自己的人质,那么将会面临至少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等
附加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