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法律范畴内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涉及:
当
当事人选择使用合同书的方式来
签订合同时,只有在所有的当事人均签署了这份文书,加盖了
公司公章或是签字并摁下指纹以示确认时,合同才能正式成立;倘若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或双方当事人据此达成共识,要求合同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来进行订立,那么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采纳这个形式,只要有任何一方已经开始实施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对此予以了接受,那么这份合同也同样会被视为已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