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
买卖合同效力争端的
管辖法律规范明确,争议的
管辖权理应由涉案不动产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享有。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可知,应由被告
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实质上的执行地点所在的法院(也就是此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行使对该类案件的管辖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