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关于如何进行工程质量
保证金的返还事宜,应由发包方及
承包商依照双方事先签订的
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条款来执行,并按照约定方法向承包商支付质量
保证金;对于在正常情况下的使用环境中,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最低的保修期限规定如下:
对于那些涉及到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以及主体结构工程而言,其保修期的制定要以设计图纸所规定的该项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为依据;而对于如屋顶的防水工程、必须具有防水功能的洗手间、房间以及外墙等防渗漏部位,则需提供5年的质量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
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
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