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范畴包括但不限于
增值税、
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用等项目;而地方税务局则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赋税: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车船税、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契税、烟叶税、
印花税,以及按照地方营业税额外增收的教育费附加和
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性的行政规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
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