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前房产上增添女方姓名是合法有效的,然而这必须经过正式的房地产交易程序,也就是采用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法。
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缴纳相应的
契税、
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各项税收。
进行
房产证加名手续时,您需要准备好
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格报告或评估报告以及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的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购
买房屋的发票、契税证以及网络签订的
购房合同等材料。
对于房改房而言,其时间可以参考房产证、收款
支票以及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所印刻的日期。
除此之外,您还需要出示户口簿及婚姻证书以便证明该处房产为
购房者的唯一住处。
最后,您还需要得到当地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来进一步证实您的事实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