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内部的公共分摊面积问题,应当明确其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共享,而非仅仅属于某位业主个人所有。因此,每位业主均依法享有该部分公共分摊面积的
使用权。然而,在具体实践中,行使自身对公摊面积的使用权时,必须要保障不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同等使用权益,否则将有可能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面临此类状况时,受损业主应采取合理、适当的对策予以解决。
《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
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