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遭遇任何不符合相关城市和乡村规划原则的建设活动时,均可向本地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机关或该地区的乡镇人大(民选)机构进行投诉。
同时,有必要对违规建筑进行摄影留存为
证据。
违法建设活动违反了所在地城市、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职能部门所设定的期限要求,将面临着强制性的限期拆除法律风险,且可能受到临时性建设工程造价最高达一倍以下罚款的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