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工程招投标纠纷专题 > 围标串标的认定情形是什么

围标串标的认定情形是什么

在此,我们将招标策略的定义进行阐述并进一步展开说明:
首先是各类投标人士之间存在明显的默契,彼此协力抬升投标价格或者刻意压低报价;
其次,各投标方如同约定俗成地按照某种固定的格局在该次招标项目中推出最高价或最低价的竞投者;
最后,作为一种新型的招投标形式,有的投标企业选择在提交报价之前进行内部投票竞争以及内部预定中标人选,随后才参与到整体的投标过程之中,更为甚者,这类企业通常会与未成功中标或主动放弃申标的合作伙伴商议并达成共识,给予他们一笔数额可观的"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