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产生了不忠于婚姻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其应有的
财产分配份额减少,具体来说,具有下列几种情形:
首先,在常见的情况下,由于一方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原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进而走向
离婚道路,这种情况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共同拥有的财产的平均分配;
接下来是第二种情形,当背叛家庭的一方与他人长期
同居或者公开地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如果已经涉嫌构成
重婚罪,那么这一方就被认为是行为不当的那一方,而无辜的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
损害赔偿要求,不仅如此,在进行
财产分割时也应该充分考虑到受害方的利益,对其予以适当照顾。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