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若涉及到的资金流水达到了400万元这一数值,可能会被
司法机关判断为属于
情节严重的范畴。然而,要准确评估此种情况是否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需综合考虑诸多相关因素,例如
行为人是否在知情的前提下协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活动,以及其所提供的援助是否直接引发了
犯罪行为的产生等等。倘若经过法院的严谨审查和深入分析后,上述因素均得到确认,那么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涉案人员将有可能面临相应的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