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即是为了敦促
债务人严格履行自身所承担的
债务责任,保障
债权人所享有之债权利益能够更加顺利地实现,进而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方中间充分协调沟通并达成共识后形成的一份协议。
当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者是已经丧失了履行债务的能力,此时,这份担保合同将凭借着某种特定的方式,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利益得到切实有力的保护和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担保合同本身具有从属性质,若主
债权债务合同出现无效状况,那么同样地,该担保合同也会被强制判定为无效。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
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
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